廣東省國稅局原局長李永恆當庭認罪,並稱自己有能力退還所有贓款
  從去年12月開始,在深圳被告人都可選擇穿便裝出庭受審;昨天,被控收受近千萬元賄賂的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原局長李永恆,因為家屬沒有送衣服來,只能穿囚服在深圳中院受審。
  在廣東稅務系統工作近40年、號稱業務能手的李永恆,昨日在深圳中院低頭接受法律的審判。面對檢方的指控,李永恆全盤接受並表示認罪。
  李永恆說,買房子向詹某拿的錢原本是借的,但私心裡想著不用還也不錯,如果法院在聽取他的意見後,依舊認為是受賄款,他也不會否認。面對近千萬元的賄款指控,李永恆表示自己“還得起”並將在庭後立即操作。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擇日宣判。
  ■新快報記者 張國鋒
  庭審直擊

  聽完指控後當庭認罪
  昨日上午10時15分許,滿頭白髮的李永恆在法警押送下進入法庭,瘦弱的他四周打量了下發現沒有家屬在場後,便直勾勾地看著被告席坐下。由於家屬沒有給其帶衣服過來替換,李永恆昨日受審全程穿著囚服。
  “我認罪。”在公訴人念完起訴書後,李永恆當庭表示認罪,並且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表示“我接受”。
  談到給予多個企業和私人關照時,李永恆說從未在職期間違法操作過相關的業務,也並未在實質上直接給予任何人幫助。譬如行賄數額最大的潮州市某公司董事長詹某,李永恆說,他是在2000年經由妻子江某介紹認識的,此後兩人私交甚好,所以詹某讓他幫忙撐場面、幫他多結識點政界的朋友,他也樂於幫助。“我就是幫他撐場面拉關係,多次約上我們稅務系統的同事一起吃飯,介紹詹某給他們認識,從沒有直接給予實質的幫助。”
  類似的情形還發生在中山市某公司,李永恆表示只去過該公司一次。由於該公司在中山本地是第一大外資企業,同時也是納稅大戶,因此他叫上了時任中山市某局局長嚴某一起參觀,併在參觀時提示某公司是個不錯的企業,要多多支持。對此,李永恆表示,稅務部門對企業多支持應該是“責無旁貸”的。
  至於浙江某公司董事長張某和福建某公司副總經理盧某兩宗受賄指控,李永恆則表示沒有任何意見。
  控辯焦點

  買三套房子的錢都是向老闆借的?
  李永恆還想著老朋友能在自己困難時給予幫助,若能不還也是極好的
  檢方指控,李永恆向詹某多次索取錢物,包括三套房產和若干現金等,對此,李永恆回應稱,這些都是事實,但他開始都是商談以借錢的方式跟詹某要的,當時都有說清楚要還的,但詹某一直說不急,自己私心也覺得老朋友能在自己困難的時候給予幫助,若是能不還也是極好的。“我也說過要把廣州的房產賣了還錢給他,但他說現在廣州房價低,賣了不划算,錢不急著還,我也就沒有著急了。”
  之所以要向詹某要錢買房,李永恆說,考慮到他們夫婦倆都已經60多歲了,一個是自己操作不方便,另一個自家的錢都分散在幾個銀行賬戶了,手續很麻煩,所以就找了老朋友幫忙,一起匯去,之後再還。
  “我要這些錢的出發點是借錢,但如果法律確定是受賄、是不正當利益的話,我也認。”李永恆說。
  辯護律師指出,李永恆和相關證人的證言中都指出這筆錢本意就是借款,只是詹某一直沒有來要,而李永恆也曾表示詹某如果來要錢就一定會還,所以這部分應當認定為行賄而非受賄。
  機關算盡

  出事之前趕緊還錢還房子
  李永恆說,早在2013年5月底,當時他剛從澳大利亞回來就知道紀委已經在調查他了。但這一說法遭到了檢方的質疑,檢方隨後出示證據表明,相關部門對李永恆展開調查的時間是2013年8月,李永恆對此沒有表態。
  李永恆明白,紀委一旦開始調查,他銀行賬戶當中與詹某的企業賬目往來便會暴露兩人的關係,因此,李永恆向詹某提出先還掉購買從化房子和用於妻子買機票的錢,合計約56萬元。詹某提出,56萬元太零碎,提出再給李永恆4萬元,讓李永恆直接還他60萬元,李永恆接受。隨後在2013年9月22日,李永恆妻子江某在銀行提取現金60萬元償還了這筆債務。
  至於位於珠江新城的博雅御軒,李永恆說,為了避免紀委查到這裡,他把原本這裡的租戶名稱由妻子和兒子轉回給了詹某,在租房合同的落款處也改為詹某,時間也從2012年計算起,只是後來發票時間無法更改,這才露出了馬腳。“這樣也等於把房子還給他了。”
  家底曝光

  李永恆有多富?聽聽他在庭上怎麼說吧

  兩套房市值約1300萬元

  賬戶里還有160萬元存款
  當辯護律師詢問李永恆是否有退還贓款的意願時,李永恆一直強調會退還所有贓款,即使是傾家蕩產也要做到無拖無欠,並表示自己有能力退還。
  “我在廣州有兩套房產,一套在星河灣,面積是300多平方米,市值在900萬元以上;另一套是分配的福利房,也有180平方米,現在每平方米要2萬多元,加上夫妻兩人賬戶上也還有160多萬元,還有我的住房公積金,我絕對有能力退還這些贓款。”李永恆說,他曾寫信給正在取保候審的妻子江某,讓她把房產賣了,退還贓款,但是兩人的銀行卡已經被凍結,所以才暫時作罷。審判長此時提醒李永恆,庭後可以聯繫律師,儘早處理此事,爭取寬大處理。
  李永恆還表示,在省紀委僅掌握詹某向其提供購房款的事實情況下,他主動坦白交代了其他犯罪事實,包括未被列入起訴書當中的另外兩宗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良好。
  在最後陳述階段,李永恆一再表示認罪。“由於我自己的錯誤,造成今天的局面,我內心深感愧疚,服從法院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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