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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深圳6月20日電 記者 游春亮 通訊員 黃堯 王倩 利用他人想秘密竊聽他人電話的特殊需求,發佈虛假廣告,以可以複製電話卡為幌,騙人錢財高達300餘萬元。近日,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一對夫妻提起公訴。
  2011年2月中旬,家住深圳市光明新區的吳先生的手機收到一條短信稱:“可以複製電話卡,有意請聯繫******”。此短信正應和了吳先生的“竊聽”特殊需求。其於是按照短信上的聯繫方式聯繫對方,一女子接聽電話並報價稱複製一個電話卡費用為1800元人民幣。經討價還價後,談妥費用為1300元人民幣。然後吳先生按對方要求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了費用。第一次付費後,對方一位男技術員很快又打來電話稱:複製的電話卡需要插在他們指定的手機上綁定後才能使用,還需要多付人民幣6800元手機款。再次討價還價後確定費用為5500元人民幣。但交易還沒有結束,在第二次付費後,接著對方又以被害人吳先生沒有會員卡為由要求再匯30000元人民幣作為保證金。吳先生髮現不對勁,知道上當了,幾經交涉未果後,於同年4月報案。
  經查,在2010年9月底至2011年5月期間,被告人聶某、袁某某夫妻倆伙同同伙向多名被害人發送短信謊稱“可以幫被害人複製他人電話卡”,騙得被害人與他們等聯繫後,以複製電話卡需繳納辦卡費、保證金為幌,要求被害人向他指定的銀行賬戶匯款。隨後,由聶某、袁某某等在湖南省將騙得的款項從賬戶內取出,並按團夥內部的事先約定進行分贓。據統計,在此期間,聶某、袁某某等人共取款居然高達人民幣300餘萬元。眾多被害人中,少則被騙數千元,多則被騙數十萬元。被害人報案後,公安機關經過多方偵查,該團夥的成員也陸續歸案。而本案的被告人聶某則是在逃竄二年多後,於2013年10月上旬投案自首;其丈夫則袁某某於2013年10月中旬被抓獲。  (原標題:一對夫妻以複製電話卡為幌詐騙三百萬元巨款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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